交警提示:2018年汽车上路新规定,下星期就开始实施!
交警提示:2018年汽车上路新规定,下星期就开始实施!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与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标准,对我们开车行驶有了新的规定和要求,请注意,这些规定都在2018年1月1号开始实施!也就是下个星期一就开始!
1、 所有车强制配备反光背心标准在12.15.2中要求: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1件反光背心和1个符合GB 19151规定的三角警告牌;车长大于或等于6m的客车和总质量大于3500kg的货车,还应装备至少2个停车模(如三角垫木)。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年检除检查三角警示架之外,将同时检查反光背心,数量是1件。
2、 悬挂整车标识应与品牌相符合在新国标4.1.1中明确表明“机动车在车身前部外表面的易见部位上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与车辆品牌相适应的商标或厂标”与旧标准“机动车在车身前部外表的易见部位上应至少装置一个能永久保持的商标或厂标”有明显区别,新标准强调了与“车辆品牌适应的”。
3.多用途货车(即皮卡)跟普通货车分开管理这件事我们之前就跟大家说过了,最简单的来说,明年开始,皮卡车不需要像传统货车一样需要车身喷字、贴反光条,以后开皮卡,可以干干净净的出门了。当然,这也仅仅是取消了皮卡喷字这一“禁项”而已,皮卡还是不可以进市区。
4、纯电动车起步应发声警示新国标12.13.2中明确规定“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在车辆起步且车速低于20km/h时,应能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示性声响”,当车辆发生漏电情况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提示驾驶人,车辆应该具备能切断动力电路的功能,避免产生二次交通事故。
5、对安全性配置的要求最后这一点更多是跟汽车厂家要求有关,不过国家既然提到了,就还是告诉大家吧。新标准中规定:所有座位都要配三点式安全带,包括后排中间安全带,电动车窗必须具备防夹功能。 这几项规定当中,跟我们最相关事还是反光背心和贴车标的事。这两点建议大家还是赶紧处理,反光背心很便宜,小小一件放在车里也不碍事,至于贴车标,大家还是赶紧换回来吧,喜欢我就关注我吧,每天给你分享关于汽车的趣事! |